关于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核)名单的通知
通过前期博士报考资格和材料审核,现将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布。如有问题,请与招生学院联系。
名单请见原文链接:https://yjs.qfnu.edu.cn/info/1045/5147.htm
复试(考核)与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学术型博士按照200%的比例按报考导师(组)确定普通招考方式复试人员名单;普通招考方式的专业型博士,按不低于150%的比例按专业方向分别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普通招考外语笔试根据考生总体成绩情况设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不能进入复试。
2.普通招考初试专业课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3.根据学位类型、考试方式等分别计算考生总成绩。
(1)学术学位博士考生
普通招考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而得, 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3*50%+(专家组测试成绩*60%+外语听说成绩*10%+科研成绩*30%)*50%。
“申请—考核制”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对申请人的表现独立打分(百分制),小组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分即申请人的总成绩。
(2)专业学位博士考生
普通招考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而得, 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总成绩/3*50%+(专家组测试成绩*75%+外语听说成绩*10%+科研成绩*15%)*50%。
“申请—考核制”总成绩计算办法:申请材料评分*50%+(专家组测试成绩*80%+外语听说成绩*20%)*50%。
4.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计算出考生总成绩,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专业学位博士考生分方向按考核方式择优录取。
6.确定学术学位博士考生拟录取名单时,普通招考考生和“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统一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但在总成绩相差5分(含)之内的考生(申请人)之间充分尊重导师(组)的意见,导师(组)须用同一标准(科研能力与研究成果,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评定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考核)未录取人员的质询做出解释。
7.招生学院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测试时,专家有一票否决权,即专家如认为某考生(申请人)无培养前途可一票否决。
8.专家组测试或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9.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10.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1.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后,学术学位博士按报考导师(组)依次递补,专业学位博士按专业方向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