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发祥地之一。目前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地理学)、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8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9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2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和交叉学科等门类,化学、植物与动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等15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符合报考学院及专业的相关要求,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或咨询报考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部分硕士生招生专业要求: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硕士(法学)035102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与报考类别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
(三)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1日-4月11日。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二、考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我校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全部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考试方式为机考。
(二)初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根据报考点安排。
2.初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上午8:45-12:00。
(三)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考核内容、方式等由我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将综合考查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6年6月下旬寄发。
四、入学
新生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前通知。报到时,由学校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对于因休学等原因暂缓入学的已录取研究生,其学制按实际入学当年学制标准执行。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由学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的标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其他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三)若有报考方面的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招生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19
网址:https://yjszs.njnu.edu.cn
原文链接:https://www.gatzs.com.cn/yzbm/info/detail.action?id=cu54ws110paqpu6e&ty=0
扫码进入小程序>>> 博士报名条件查询
| 扫码添加课程顾问>>> 考博英语题型咨询
|
热门: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汇总
丨港澳台地区招生丨医学博士英语统一考试大纲
资料:2026医学统考冲刺资料包丨2026年考博英语考前预测资料丨2025年考博英语36所真题回忆版
活动:考博上岸学员备考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