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掌握下列语言知识和技能:
一、语言知识
1.语法知识
考生应能熟练地运用基本的语法知识。
本大纲没有专门列出对语法知识的具体要求,其目的是鼓励考生用听、说、读、写的实践代替单纯的语法知识学习,以求考生在交际中能更准确、自如地运用语法知识。
2.词汇
考生应能掌握8000-10000左右的词汇以及相关词组。
二、语言技能
1.阅读
考生应能读懂不同类型的文字材料(生词量不超过所读材料总词汇量的3%),包括信函、报杂志上的文章等。根据所读材料,考生应能:
1)理解主旨要义;
2)理解文中的具体信息;
3)理解文中的概念性含义;
4)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
5)根据上下文推测生词的词义;
6)理解文章的总体结构以及单句之间、段落之间的关系;
7)理解作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
8)区分论点和论据。
2.翻译
考生应能将所给的文字材料译成目标语,理解正确,译文达意。
3.写作
考生应能正确使用4000-5000英语词汇,熟练掌握相关英语习惯用法;应能写不同类型的应用文,包括私人和公务信函、备忘录、摘要、报告等,还应能写一般描述性、叙述性和说明或议论性的文章。短文写作时,考生应能:
1)做到语法、拼写、标点正确,用词恰当;
2)遵循文章的特定文体格式,做到行文流畅,词汇丰富,句式变化;
3)合理组织文章结构,使其中心突出,内容统一、上下文连贯;
4)根据写作目的和特定读者,恰当选用语言。
说明:本考试对教材不作统一规定,凡符合上述评价目标的教材都适合考生应考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