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汽车制造专业、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汽南京地区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号)精神,做好2019年度汽车制造专业、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此评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上汽南京地区企业,2018年12月31日前在工程、经济专业技术岗位上且符合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附件1)的人员。不包含本文发布之日前离职人员。
2、现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并已获得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若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通过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的转系列评审,1年后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经济类岗位亦是如此。
3、2019年 1月 1日以后,上汽集团以外新进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评审,绩效考核不满三年的亦不参加本年度评审。
4、上年度评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今年的申报。
二、评审方式
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均采取业绩能力及理论论文相结合的综合评审办法,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
申报人员均需参加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形式
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222.190.110.123:5501/zc网址,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四、评审材料明细及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填写完整的《江苏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一式13份。
3、第一分册资格证明材料装订顺序:
1) 第一分册目录(附件4);
2) 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1 份(含学位证书);
3)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 份;
4)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通过的复印件1 份;
5) 近三年业绩考核结果复印件1 份。
4、第二分册业绩成果及论文证明材料装订顺序:
1) 第二分册目录(附件4);
2)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包括技术业务各类获奖证书、重大项目(课题)的鉴定书或结题报告、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等。
3)理论水平证明材料:
论文及著作(原件),发表刊物的目录复印件;或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结题报告等。高级2 篇、正高级3 篇,主审论文请标注。
4)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 份(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经济师的不需提供);
5)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 份(计算机专业的无需提供)。
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各单位材料报送职称办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
六、注意事项
1、2019年,是职称工作继续改深化的一年。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2、请各单位在审核、认定、提交申报材料时,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将申报人学历、资历、业绩、考核及论文等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获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其后获的的毕业(学位)证、论文、业绩成果等不能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规定要求,申报时可自行提交相应材料,提交则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5、报送的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张,填写部分要求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均须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查核实原件,签上“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评审结束后相关材料退还本人。
6、高级(含研高)资格评审700 元/人。请各单位按照职称办通知,缴纳到指定账户。
7、申报人员需提交本人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请各单位按照申报专业分别收集。
联系人:李 莉 联系电话:58898780
附件:
1、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汇总一览表;
3、江苏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4、分册目录;
5、材料袋封面。
上汽南京地区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