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股权投贫基金的参与王体
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架构
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管理人、服务机构、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投资者是出资人、资产所有者和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负责资产的投资运作。
服务机构是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托管机构、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第二节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合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等。
第三节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有核心作用。产品设计、份额销售与备案、资产管理等由管理人或其选定的其他服务机构承担。
最主要的职责是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投资收益。
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激励机制和分配制度
管理人有权获得业绩报酬。按投资收益的一定比例计付。常见的是,在获得约定门槛收益率后,才能获得业绩报酬。
第四节股权投资基金的服务机构
包括托管、销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基金应由托管机构托管。合同约定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保障基金财产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可由管理人自行募集,或委托销售机构募集。销售机构应为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
第五节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一、政府监管机构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
二、行业自律组织
基金业协会,协调行业关系,提供服务,促进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