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有哪些?二建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包含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等内容。
1、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
①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②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③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③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④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3、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规定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