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考生备考二建法规考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建法规知识点: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1、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取样人员:施工人员;
(2)见证人员: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3)检测人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人员。
(4)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5)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6)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对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7)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取样数量的30%。
2、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承重、水泥、防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6)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3、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