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在备考2024年二建工程法规考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二建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质量和价款,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考点:建设工程质量(★★★★)
基本要求: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承包人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有权请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发包人的质量责任:发包人承担过错责任:
①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②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③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考点:建设工程价款(★★★★)
1、建设工程价款的竣工结算
①承包人提交 工程完工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②发包方审查 国有资金投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逾期未答复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③异议处理 承包方对发包的提出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1个月内,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上述①、②项的期限没有约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可认为其约定的期限均为28日。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争议解决
①对工程量有争议的 | 有签证按签证,无签证才按其他证据 |
②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 | 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③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 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3、工程垫资及利息(垫资合法)
(1)法律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2)欠付工程款利息和垫资利息争议
利息 | 有约定 | 无约定 |
欠付工程款逾期利息 | 按约定 | 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
垫资及垫资利息 | 按约定 | 垫资按工程欠款处理 |
(垫资利息不予支持) |
(3)欠付工程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4、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