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在备考2024年二建工程法规考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二建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5):违约责任,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考点:违约责任(★★★)
1、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1)法定: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
(2)约定: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
适用 债务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是可以并行适用的。
即使合同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债权人也可以仅要求其赔偿损失而不要求继续履行。
但一旦请求继续履行,且债务人进行了继续履行,则债权人不能再要求全额赔偿。
范围 赔偿损失=直接损失+可得利益(间接损失)
≤违约方订立合同时的合理预见范围
2、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兼具惩罚性)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
3、定金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最大利益化赔偿=(违约金、定金、损失)最大值+定金
4、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
(1)不可抗力—法定的免责事由
约定免除 有约依约(但无效的免责条款除外)
法定免除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例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2)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