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在备考2024年二建工程法规考试,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二建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6),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
考点:中标和签订合同
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①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
②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的其他协议。
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
考点: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1、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评标标准;
(5)限制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勘察项目现场。
民营企业在注册地以外承揽业务时,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和备案条件,不得要求民营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