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用相对固定的成绩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线为总分的60%。具体分数如下:《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科满分均为130分,合格线均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合格线为96分。
考试题型分布方面,《建设工程经济》包含60道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以及20道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题型相同,分别有70道单选题和30道多选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由2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及5道案例分析题组成,案例题共计120分。
成绩管理方面,对于全科考生来说,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门科目;免试两科的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两科;而增报专业的考生则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一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该科目按不同专业类别组织考试,涵盖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等多个方向。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后,持证人可选择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项目投资方及各类事业机构中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在施工单位,该证书持有者通常负责项目的整体施工组织与技术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