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中国建筑行业的一项重要职业资格认证,旨在评估考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该考试共设有四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总分的60%,具体如下:
1. **《建设工程经济》**:
- 单选题60题,每题1分;
- 多选题20题,每题2分。
- 总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单选题70题,每题1分;
- 多选题30题,每题2分。
- 总分130分,合格标准为78分。
3.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单选题70题,每题1分;
- 多选题30题,每题2分。
- 总分130分,合格标准为78分。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单选题20题,每题1分;
- 多选题10题,每题2分;
- 案例题5题,总分120分。
- 总分160分,合格标准为96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四个科目。如果在第一个考试年度未能通过所有科目,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将被保留至第二个考试年度。若在第二个考试年度仍未通过所有科目,则第一个考试年度的成绩将作废,考生需要重新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