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一项重要的职业资格认证,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士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该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个科目的合格线均为总分的60%,具体如下:
1. **《建设工程经济》**:
- 单选题60个,每题1分;
- 多选题20个,每题2分;
- 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单选题70个,每题1分;
- 多选题30个,每题2分;
- 总分130分,合格线为78分。
3.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单选题70个,每题1分;
- 多选题30个,每题2分;
- 总分130分,合格线为78分。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单选题20个,每题1分;
- 多选题10个,每题2分;
- 案例题5个,总分120分;
- 总分160分,合格线为96分。
一级建造师的成绩管理规则因考生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 **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
- 实行为期两年的成绩管理。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例如,考生可以在第一年通过部分科目,第二年继续完成剩余科目。如果未能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第一年的成绩将被作废。
2. **参加两科考试的免考考生**:
- 实行为期一年的成绩管理。考生需在一年内完成剩余两门科目的考核。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核,将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3. **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
- 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需在一年内通过增项考试的所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