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中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一项重要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估考生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该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具体如下:
1. **《建设工程经济》**:
- 单选题60道,每题1分;
- 多选题20道,每题2分。
- 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单选题70道,每题1分;
- 多选题30道,每题2分。
- 满分130分,78分及格。
3.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单选题70道,每题1分;
- 多选题30道,每题2分。
- 满分130分,78分及格。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单选题20道,每题1分;
- 多选题10道,每题2分;
- 案例题5道,总分120分。
- 满分160分,96分及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管理采用滚动管理方式,以两年为一个周期。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证书。如果在两年内未能通过全部科目,第三年参加考试时,可以保留第二年的考试成绩,只需重新参加未通过的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