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遗失怎么补办?
一、内容
证书遗失,申请补发。
二、依据
《转发劳动厅办公厅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0 15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1767号)》。
三、条件
(一)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职业资格目录》内;
(二)证书遗失,证书内容不作任何修改;
(三)证书为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
四、需提交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
(三)登载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须属认可公开发行)。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证书编号、职业(工种)名称、级别等信息。
五、办事程序
(一)申办人将相关的资料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服务科。
(二)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个人或集体),表格请在省鉴定中心网站(网址:www.gdosta.org.cn)首页“常用表格”栏下载。
(三)对资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四)审查完毕,发放《证书补发修改回执单》。
六、办理时限
提交申办材料七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领取。资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供有关材料的,自重新提交之日起重新计算。
七、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与依据)
不收费。
八、办事部门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服务科(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5楼)。
注意事项
1.职业资格证书配发到位情况下,证书领取时间不变,否则,适当延长,详情请致电咨询:020-83184171。
2.遗失证书者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不在《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证书,改由出具统一书面证明(模板见省鉴定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栏的“职业资格证书证明”),在申请开具书面证明时,无需提供在认可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资料,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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