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发放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当前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在疫情防控常态形势下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并明确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茂名市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21年8月24日—8月25日(周二、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发证地点
茂名市司法局二楼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三、发证要求
(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临时身份证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发证方式
申领人员本人持上述有关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身份及材料,经对材料扫描后,由申领人员签收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为严格限制现场人员数量,采取网上预约时段分批现场领取的方式,由申领人员于8月21日起通过司法部系统平台(原资格申请通道,网址: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进行网上预约领证,集中发证当天分批次在预约时间段内领取。申领人员本人应于预约当天提前5-10分钟到达现场等候。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上述安排时间内集中领取的,领证人员请联系茂名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预约往后其他时间领取,联系电话:0668—3395978。
3、证书颁发场所按照防疫要求,宽敞通风,配备齐全酒精、消毒液等相关物资,并定时进行全面消毒。领证人员按照防疫指引,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可有序进入颁证场所,进入人员均需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按照每人间隔1米排队等候,遇身份核验时由工作人员指引短暂脱下口罩进行核对,核验完成提醒戴回口罩。
原文链接:http://sfj.maoming.gov.cn/zwgk/zwdt/tzgg/content/post_913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