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二第九部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81、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答案】A(本题答案:A,原答案为AD)
【解析】本题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A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此项正确。
BC项:第2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题中的会议纪要属于政府信息,并且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前产生的政府信息也属于该法规的调整范围内,BC项错误。
D项:第27条第1款:“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此项错误。
8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
A.降级
B.免职
C.撤职
D.责令辞职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AC项正确,BD项错误。
83、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
A.机构的名称
B.机构的职能
C.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
D.机构的领导职数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AB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条第1款:“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三)司级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四)与业务相近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职能的划分;(五)机构的编制。”AB项为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管理,不属于编制管理,该两项错误。
CD项:第17条:“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依据职能配置和职位分类,按照精简的原则确定。前款所称编制,包括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该两项正确。
84、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
【答案】AC
【解析】
A项考查复议前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段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此项正确。
B项考查被告与第三人的确认。《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作出复议维持决定的县政府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不能作为第三人,此项错误。
C项考查证据的审核认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此项正确。
D项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据该规定,必须为“书面认可的”才能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此项错误。
85、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
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
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答案】AB
【解析】
A项考查对起诉的处理。《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作出的为行政处罚,某省建设厅对甲公司作出的也为行政处罚,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合并审理,此项正确。
B项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三万元的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此项正确。
C项听证制度。《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本题省建设厅作出的暂扣并不属于听证的范围,此项错误。
D项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题中甲公司所受的行政处罚并非同一种,一次为暂扣,一次为罚款,因此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要求,此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D
【解析】
A项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1款:“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此项正确。
B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张某之妻与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之间并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可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此项错误。
C项考查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的前提是提起诉讼的人必须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本题中提起诉讼的是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黄某,因此不适用该特殊规定,应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管辖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此项错误。
D项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据此规定,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不服、申请、审查和担保四项,张某并不符合上述条件,此项正确。
87、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
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
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答案】BD
【解析】
A项考查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此项错误。
B项考查提供证据的要求。《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2条第7项:“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七)鉴定人及鉴定部门签名盖章。”此项正确。
CD项同样考查提供证据的要求。《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C项错误,D项正确。
88、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
B.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答案】ABC
【解析】ABC三项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A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此项正确。
BC项:第87条第1款:“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此两项正确。
D项考查检查笔录的效力。《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1款:“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已改为第33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据该规定,未在检查笔录上签字的,不影响该笔录的效力,此项错误。
89、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据此规定,题中二审法院在2008年6月5日维持一审判决并交付执行,直到2009年3月2日被无罪释放,在此期间被羁押的损失王某有权获得赔偿,但在二审判决之前被羁押的依法不给予赔偿,因此A项正确,其余三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BCD项当选。
90、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听证制度。
A项:《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此项正确。
B项:第47条第1款:“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无需公告,此项错误。
C项:第24条第1款:“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此项正确。
D项:第69条第2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并不属于法定应公告的范围,此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