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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4)

责编:希赛网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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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一第四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

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的领海打击海盗

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

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

【答案】C

【解析】

ABC项考查联合国安理会。A项: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第39条规定:“安全理事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第42条:“安全理事会如认第四十一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据上述规定,联合国安理会有权为维护和平与安全而采取行动,此项错误。

B项:安理会的职权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对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海盗行为安理会可作出决议进行打击,而并非对任何领海内的都可以进行打击,此项错。

C项:要成为国际习惯法应该是经过反复实践且各国认可,安理会的决议并非反复实践,此项正确。

D项考查的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是为了保护自己或其公民的利益,对于在领域外的外国人对本国或公民的侵犯行为进行管辖。本题中明显不属于保护性管辖,此项错。

32、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

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

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

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引渡和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ACD项:根据《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引渡法》第8条第(一)项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据上述规定,中国人高某加入甲国国籍,但其未在甲国定居,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此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故应当拒绝引渡,AC项错误,D项正确。

B项:根据《引渡法》第17条:“对于两个以上就同一行为或者不同行为请求引渡同一人的,应当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请求国是否存在引渡条约关系等因素,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顺序。”此项表述不够完整,错误。

33、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答案】B(本题无答案,原答案为B,法条的修改导致无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监护的法律适用。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据上述法条,本题无答案。

34、中国某航空公司从甲国公司融资租赁一架飞机。双方合同约定适用甲国法律,由乙国银行提供贷款,由住所位于丙国的丙国公司担保。合同以英文作成,但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对法律适用均没有约定。履行中发生争议,诉诸中国法院。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甲国法律

B.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

C.贷款合同应认为当事人默示选择适用英国法

D.保证合同应适用中国某航空公司的住所地法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法律适用。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AB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适用双方选择的甲国法,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合同的内容以英文作成并不能视为该语言的选择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故此项错误。

D项:据上述规定,保证合同应适用担保人丙的住所地丙国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此项错误。

35、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

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

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A项:《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持票人要行使追索权应当把付款人拒付情况通知背书人与出票人,同时应取得拒绝证明,故适用付款地丙国法,此项错。

B错误。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出票地为乙国,此项错。

C正确。第97条第2款规定:“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题中当事人为协商选择适用法律,因此适用出票地乙国法律,此项正确。

D错误。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甲国法律,此项错。

36、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

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题中李某经常居所地为甲国,在甲国被认为无完全行为能力,但依照行为地中国法律李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B项正确。

37、甲国人格里为中国境内某中外合资企业的控股股东。2009年因金融危机该企业出现财务困难,格里于6月回国后再未返回,尚欠企业员工工资及厂房租金和其他债务数万元。中国与甲国均为《海牙取证公约》缔约国,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格里已离开中国,上述债务只应由合资企业的中方承担清偿责任

B.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向甲国提出引渡格里的请求

C.中方当事人可在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格里申请立案

D.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请求甲国主管机关代为调取有关格里的证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的问题。

A项:根据《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第3条规定:“不履行正常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根据较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最新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董事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项错。

B项:第6条规定:“对极少数恶意逃避欠缴,税额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视具体案情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往国提出引渡请求或刑事诉讼移转请求,以最大程度地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题中格里尚未达到涉嫌犯罪且应引渡的程度,此项错。

C项:第2条规定:“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发生后,中方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司法主管部门(法院或侦查机关)申请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此项正确。

D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不可以直接向国外主管机关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故此项错误。

38、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

B.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

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

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

A项:《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违约责任属于合同纠纷,故属于可仲裁的范围,此项错误。

B项:《仲裁法解释》第3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中国贸仲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简称,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故此项正确。

C项:《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据该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的并不当然无效,可以补充协议,此项错误。

D项:《仲裁法解释》第13条第2款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此项错误。

39、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A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第5款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此项错。

B项: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项错。

C项:第15条规定:“当事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者法院费用。”此项错。

D项:第6条第2款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此项正确。

40、甲国公司(卖方)与乙国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价格条件,采用海上运输方式。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因当事人已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不再适用该合同

C.甲国公司应在装运港于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D.甲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乙国公司办理保险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A项:本题考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应适用2000年通则,根据2000年通则中FOB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在越过装运港船舷时发生转移(注:现在一般考查《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A项错误。

B项:选择适用贸易术语并不排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项错。

C项:FOB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此项正确。

D项:FOB术语下,卖方无需购买保险,同时也没有通知买房购买保险的义务,此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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