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二第八部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71、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发现被告人张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退回检察院
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人范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C.起诉时提供的一名外地证人石某没有列明住址和通讯处的,通知检察院补送
D.某被告人被抓获后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有关姓名、年龄、住址、单位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的,不予受理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0条规定:“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和案卷、证据后,指定审判人员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二)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三)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和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并附证明相关财物依法应当追缴的证据材料;(五)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需要保护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名单;(六)当事人已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是否列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七)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列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八)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九)有无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由法条可知AB两项做法正确,CD做法错误。
72、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B.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
C.合议庭成员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
D.开庭审理时,合议庭成员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合议庭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延期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
A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合议庭成员相对固定的,应当定期交流。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应当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由法条可知,该项说法错误。
BC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一)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五)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由法条可知,BC两项说法正确。
D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开庭审理时,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共同参加,不得缺席、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合议庭成员未参加庭审、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纠正。合议庭仍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由法条可知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而不是延期审理,该项说法错误。
73、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
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
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集中审理原则。
集中审理原则即不中断审理原则,该原则要求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由此可知ABC三项的说法符合该原则的要求,D项属于公开审理原则的要求。
74、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审理时可以调解?
A.《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
D.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的调解。
A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此可知,AB两项的案件适用调解。
C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1条第2款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由此可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D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由法条可知,该项说法正确。
75、被告人甲涉嫌故意伤害,对检察院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一审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甲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B.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甲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C.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
D.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答案】ABCD
【解析】
这个题是考查《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七条规定的内容,但现在这个意见已经失效,也没有相对应的法条,所以这个题没有参考价值,考生无需再看。
76、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十六岁的马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B.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五万元,法院仍可以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
D.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财产
【答案】D(原答案为BD,法条的修改的导致答案变化)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A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由此可知,A项说法错误。
B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该项并无证据表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因此,刘某再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B项说法错误。
C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答辩状的时间。”本题中的马某是未成年人,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因此,C项表述错误。
D项:《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法条可知D项表述正确。
77、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
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在二审中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由法条可知,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AB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D项中,自诉人提起上诉后,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法院无需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该项说法错误。
78、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B.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
C.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
D.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与程序的具体规定。
AB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时不得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人民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性检察人员参加。”由此可知,AB项说法正确。
CD项:《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8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械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性,必须使用械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第14条规定:“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审查其是否已满十四、十六、十八周岁。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由法条可知,CD项说法正确。
79、下列哪些案件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A.在公海航行的我国货轮被索马里海盗抢劫的案件
B.我国国内一起贩毒案件的关键目击证人在诉讼时身在国外
C.陈某经营的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携款潜逃国外的案件
D.我驻某国大使馆内中方工作人员甲、乙因看世界杯而发生斗殴的故意伤害案件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92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二)符合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三)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四)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刑法》第7、8、9、10条规定了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普遍管辖权和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A项的海盗抢劫案件属于国际犯罪,我国可以管辖,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B项中国内案件的证人诉讼时身在国外的,不属于涉外案件,但是该案的诉讼活动需要国外的司法协助,需要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C项中陈某携款逃到国外,虽然不属于涉外案件,但在诉讼活动需要在外国进行或由外国协助,需要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D项案件虽发生在国外,但当事人双方为中国人,且案件发生在我国使馆内,无需适用涉外程序。
80、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
C.甲省政府
D.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规章与行政法规冲突时的审查机关。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理。”由法条可知该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和该省政府提出审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