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一第七部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61、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
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
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
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
【答案】AB
【解析】
A选项,《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A项正确。
B选项,《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B项正确。
C、D选项,《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C、D项错误。
62、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62)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较高权力机关
D.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对较高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A、B、C选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较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权力机关体系。但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上级人大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监督下级人大的工作。A、B、C项正确不应选。
D选项,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应当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D项错误应选。
63、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
B.甲河上游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
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
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
【答案】AC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国际河流的相关制度。
A选项,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位于其领土的一段拥有主权。A项正确。
B选项,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管理等事项,一般都应由有关协议解决,各国不得有害地利用该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B项错误。
C选项,国际河流是通过条约规定对所有开放航行的多国河流。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航行。C项正确。
D选项,国际河流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D项错误。
64、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选举机构的有关内容。
A选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因此,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A项正确不应选。
B选项,《选举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据此可知,应当是“指导”而非“领导”。B项错误应选。
C选项,《选举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C项正确不应选。
D选项,《选举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D项正确不应选。
65、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飞机因接其侨民,得自行飞越丙国领空
B.乙国飞机未经甲国许可,不得飞入甲国领空
C.乙国飞机未经允许飞越丙国领空,丙国有权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
D.丙国军机有权在警告后将未经许可飞越丙国领空的乙国飞机击落
【答案】BC
【解析】
根据领空主权原则,对其领空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进入领空须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国有关法律。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包括要求其终止此类侵犯立即离境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避免使用武器。A、D项错误,B、C项正确。
66、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
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
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港澳基本法的修改。
A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同)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同)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改权。A项错误应选。
B、C选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款中亦有同样的规定。B、C项正确不应选。
D选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D项正确不应选。
67、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涉
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
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
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答案】BC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国际争端的解决。
A选项,国际争端应当和平解决,第三国实施武装干涉违反了国际法原则。A项错误。
B选项,为促进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三方可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B项正确。
C选项,对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获得管辖权。C项正确。
D选项,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但该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D项错误。
68、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文禁止的行为?
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汽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术安全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
B.乙省政府决定,在进出本省的交通要道设置关卡,阻止本省生产的猪肉运往外省
C.丙省政府规定,省内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等活动时需要消费香烟的,只能选用本省生产的“金丝雀”牌香烟,否则财政不予报销
D.丁省政府规定,外省生产的化肥和农药在本省销售的,一律按销售额加收15%的环保附加费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A选项,甲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A项错误。
B选项,乙省政府的决定属于地区封锁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中均被明文禁止。B项正确。
C选项,丙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中被明文禁止,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中被明文禁止。
《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D选项,丁省政府的规定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被明文禁止,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D项错误。
69、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A.合同
B.侵权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答案】AB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A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A项正确。
B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B项正确。
C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C项错误。
D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D项错误。
70、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
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
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食品生产经营的有关规定。
A选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A项错误。
B选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说明并未对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销售实行许可制度,B项错误。
C选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C项正确。
D选项,《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法》并未要求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