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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2)

责编:希赛网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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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卷一第二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节约司法成本

B.促进司法民主

C.提高司法效率

D.推行司法公开

【答案】AC

【解析】

A选项,司法成本指的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消耗的社会资源,又可称之为司法资源或司法投入,指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在进行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要素的总和。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可促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节约了司法成本。A项正确。

B选项,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本题涉及到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没有提及司法民主,故B项错误。

C选项。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的投入与办结案件及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解决司法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司法效率追求的是以尽可能合理、节约的司法资源,谋取最大限度地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障和对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履行职责时,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及时、有效地工作,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结案,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加快纠纷的解决,提高了司法效率。C项正确。

D选项,审判公开,意味着让特定的人或者不特定的人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过程,了解司法活动中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从而使司法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大众所知晓。本题涉及的是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的问题,没有提及推进审判公开,故D项错误。

12、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的指引作用

B.法的评价作用

C.法的预测作用

D.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法的作用。法的作用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机关的行为。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本案中,因法律禁止“酒驾”,故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表明其行为受到法律的指引,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没有体现法的评价、预测和强制作用。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13、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

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公平正义的有关内容。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A选项,人们所受的教育程度不同、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所受周围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因此,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有所不同。A项正确不应选。

B选项,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反映社会整体价值观和公众利益,才能为社会公众认可并接受。B项正确不应选。

C选项,“公平正义”既要求实体公正,也要求程序公正,只是说在“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不是“非此即彼”的相互排斥。C项错误应选。

D选项考查实体公正与程序公证的关系,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是运送正义的方式。程序正当,是指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障法律制定的科学性,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正、民主、效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与监督等价值目标得以实现。确保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和程序约束。因此,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D项正确不应选。

1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

A.子女赡养父母

B.严禁刑讯逼供

C.公民依法纳税

D.紧急避险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义务的分类。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在法学上被称为“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第二,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内容的义务,称为“不作为义务”或“消极义务”,例如,不得破坏财产,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A选项,赡养父母是子女须为一定作为的义务,属于积极义务。A项正确。

B选项,严禁刑讯逼供,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属于消极义务。B项错误。

C选项,依法纳税,需要公民积极缴纳一定税款,属于积极义务。C项正确。

D选项,紧急避险属于一项权利,而非义务。D项错误。

15、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立法机关。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属于司法解释

B.属于行政解释

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

D.运用了演绎推理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解释。

A选项,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说明。中国的司法解释一般特指由较高人民法院和较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交警部门并非司法机关,无权作出司法解释。A项错误应选。

B选项,行政解释,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贯彻的问题所作的说明。但只有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权进行行政解释,本题中的“交警部门”无权作出行政解释。B项错误应选。

C选项,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有部分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的其他属性也相同的推理。简称类推、类比。它是以关于两个事物某些属性相同的判断为前提,推出两个事物的其他属性相同的结论的推理。从题中可看出,“交警部门”在作出解释时没有采用类推解释。C项错误应选。

D选项,演绎推理又称三段论推理,是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组成,大前提是一般原理(规律),即抽象得出一般性、统一性的成果;小前提是指个别对象,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从这个推理,然后得出结论。又称从规律到现象的推理。是从普通回到特殊再回到个别。演绎推理正确的条件:若大小前提正确,则结论正确;若大前提或小前提错误,则结论错误。本题中“交警部门”对“推车”和“酒后驾驶”的对比论证,属于演绎推理。D项正确不应选。

16、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

A.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人民主权原则。

A选项,该项体现的是基本人权原则。A项错误。

B选项,人民主权是指主权归属的主体只能是人民。人民主权意味着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人民能自主、平等地参与权力的运转和公共政策的形成,人民能够共享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人民能对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控制,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最终拥有者,权力为人民服务,依照人民意思行使,接受人民的监督。B项正确。

C选项,该项体现的是法治原则。C项错误。

D选项,该项体现的是依法治国原则。D项错误。

17、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

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A项正确。

B选项,“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B项正确。

C选项,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C项正确。

D选项,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D项正确。

18、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

B.是立法议案

C.是法的正式渊源

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察法的渊源。

A选项,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有权机关才可以根据职权或授权制定民法商法律文件。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作出民商法规则。A项错误应选。

B选项,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才拥有立法的提案权。B项错误应选。

C选项,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C项错误应选。

D选项,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拟定规范性文件,且其拟定的文件也不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因此,该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D项错误应选。

19、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法官职业道德中的司法为民原则。

A选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指公务人员依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观念,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它是坚持依法行政的要求。A项错误。

B选项,“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结合起来,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B项正确。

C选项,“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从国情出发,没有借鉴国外法治经验。B项错误。

D选项,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属于健全完善立法的要求,而本题说的是司法,不涉及立法的问题。D项错误。

20、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答案】AB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清末的变法修律。

A选项,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A项正确。

B选项,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进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呈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B项正确。

C选项,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布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C项正确。

D选项,随着变法修律,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也受到极大冲击,通过大规模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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