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2020年在酒泉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人员。
二、发证时间
现场领取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领证地点: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D1市司法局窗口(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
三、注意事项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办。申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受理单到现场领取证书,并签字确认。
(二)确因特殊情形不能按时领取的,应及时向酒泉市司法局提出更改申领时间的申请,并重新确定领证时间。
(三)申请人应当遵守、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咨询:0937-2668122(领证现场电话:0937-2668916,仅4月25日--4月30日集中领证时间可用)。
酒泉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fj.jiuquan.gov.cn/zhengwugongkai/fdzdgknr/gongshigonggao/20210421/092058567167f0c6f2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