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江苏省司法厅通知,现就南京市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通过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南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本次证书颁发的申领人是指2021年1月—2月在南京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跨市或跨省申请授予的),但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领证时间、地点和方式
为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确保证书领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节省申领人的时间,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敬请理解和支持。
(一)领证时间
网上预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申领人可预约本人前往现场领取证书的时间(应在以下“现场领证时间”之内,1人限预约1个现场领证时间,可取消预约后重新预约)。
现场领证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5月17日的工作日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二)领证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4窗口(市司法局)。
(三)领证方式
请本人在网上预约后前往现场领取。网上预约平台为“江苏政务服务”移动app。
申领人应预先安装并登录网上预约平台,然后在规定领证时间内预约现场领取证书的时间。
申领人预约成功后,请在预约的现场领证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本人前往领证地点,经核对与证书信息一致,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领取。
现场领证流程:申领人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至引导台取号或自助取号-大厅区域就坐等候-至A254窗口核验身份-核对证书信息并签字确认-离开服务大厅。
注意:申领人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电子健康证明等)。
三、领证要求
1、因值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领证人员领证时应遵守江苏省、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安全、有序进入领证地点依次领取。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为有效核实证书信息和确保证书的安全,证书不得代领,不提供邮寄服务。领证时工作人员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登记。
3、办理领证手续需携带并现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申领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本人前来现场领取的,我们将代为保管其证书,可电话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工作日内工作时间)由本人前来领取。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需要调转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至江苏省南京市的,可向南京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档案调转联系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6、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服务与管理等,可登陆司法部网站或我局网站查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第14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领证工作联系电话:025-68505254、83226021。
南京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j.nanjing.gov.cn/njssfj/202104/t20210417_2887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