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近期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21年4月20日—27日(24日不办公)
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发证地点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广州市连新路31号)。
三、具体流程指引及要求
(一)微信/网上预约领证时间
请领证人员务必于2021年4月17日—19日通过“广州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证书领取”菜单或广州市司法局网站首页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点击“证书领取网上预约”栏目,输入姓名及证件号码、验证码登陆完成个人防疫健康情况调查承诺及证书领取网上预约,预约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预约序号(等同于现场办理号)。预约提交成功后不可再更改时间。
(二)微信查询证书编号及发证组别
为提高发证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领证前通过“广州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证书领取”栏目,点击“编号查询”,进入查询现场领证编号及对应的领证组别(建议截屏保存查询结果)。
(三)现场需提交材料
1. 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3. 以手机登录或截屏方式向工作人员出示预约序号、预约领证时间、领证编号及领证组别信息。
(四)注意事项
1. 疫情期间,请佩戴好口罩,到达现场后请出示粤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一切正常后方可进场。
2. 请领证人员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领证,非预约时间段一律不得入场。入场后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办理手续,领证后请及时离开。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请领证人员现场配合短暂摘脱口罩供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如无法在上述期间前来领取证书的,无需进行领证预约操作,只需进行“编号查询”并将查询反馈的“领证编号”及“领证组别”信息截图保存备用即可,请待本次证书集中发放工作结束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致电我处(020-83324608)另行预约,我处将视具体工作情况再行安排时间进行发证。届时申领人仍需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领证手续。
4.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通过“广州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应用”,选择“信息维护”栏目,或登录广州市司法局网站“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点击“信息维护”栏目,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信息,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首次登陆信息维护系统无需密码),后续如个人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平台更新维护个人信息。
四、其他
(一)现役军人和港澳台居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此次一并发放,要求同上。
(二)已提交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的申请人员请注意:《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不在上述期间安排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j.gz.gov.cn/xxgk/xxgkml/gzdt/tzgg/content/post_7227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