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司法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集中发放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7日,预约时间为4月20日—22日;发放时间为4月23日—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领取地点
辽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B座一楼,辽阳银行南侧)。
三、领取步骤
(一)网上预约。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领取人员应于4月20日—4月22日提前在网上预约(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请提前通过电话预约领取时间。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建议及时电话沟通预约延后领取;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员需延后申领。
(二)现场领取。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在4月23日—27日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领取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依照网上预约顺序,出示本人的健康码等信息,按要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没有健康码的申领人,应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填写。
四、相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领人凭身份证、《受理单》领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经联系确认后,可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二)遵守秩序。申领人要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自觉、接受体温测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
(三)主动告知。申领人有义务告知本人及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亲属有无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和近14天内的行程及与外来人员的接触情况。
不明事宜请及时问询,咨询电话:0419-4132328;15694192016。
辽阳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fj.liaoyang.gov.cn/html/LYSFJ/202104/161880219966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