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司法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合格申请授予资格人员证书颁发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证书颁发时间为4月20日至29日(工作日)。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申请人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
1.4月19日15:00至27日24:00,申请人登录湖北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hubei.gov.cn),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栏,通过“网上预约和信息采集”,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查询证书编号。
2.4月20日至29日(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资格申请地孝感市司法局领取证书。
申领人员应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到孝感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与法律资格管理科(孝感市孝南区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6楼611室)领取证书。
三、注意事项
1.申领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孝感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与法律资格管理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现役军人到申请地孝感市司法局领取证书。
4.申领人员应自觉服从颁证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温消毒,主动出示健康码,保持1米安全距离,等待办理。
5.对于现场发现的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6.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领证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联系申请地孝感市司法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联系电话:孝感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与法律资格管理科
0712—2280667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孝感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fj.xiaogan.gov.cn/tzgg/122650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