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充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部分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人员
参加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市已通过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且于2020年10月份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证书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2月1日—2月2日。上午:9:00 -11:30 下午:13:00-17:00。
2.地点: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区23号、24号窗口。
三、证书发放程序
1.验证申领人身份;
2.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
3.打印备案表,由申领人签名确认(如申领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学历、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申领人在对应栏目中手工更正);
4.通过“山东省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申领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表格进行扫描;
5.对申领人电子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6.进行首次备案,发放证书。
四、证书发放要求
1.必须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到现场领取,他人不得代领。
2.申领人进入政务服务大厅,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人员间距不少于2米。申领人到大厅后,请先到叫号机取号,取号时选择“市司法局”→点击进入后选择“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业务→填写手机号码→排队完成。领取排队凭证单后,请自觉在等候区按顺序等待,听到呼叫后来前台办理。
咨询电话:0536-8090209、0536-8090210。
潍坊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fj.weifang.gov.cn/xwzx/gggs/202101/t20210118_5811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