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颁发的通知尚未发布,根据历年来证书领取时间安排,预计湖北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时间在2021年4月左右,希赛网会为大家及时关注并更新2020法考证书领取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以下为湖北2019年证书领取时间及要求,暂做参考。
湖北各地区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咸宁:2020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孝感:4月20日至30日(工作日)。
黄冈:4月27日至30日。
荆门:4月20日至30日。
襄阳:2020年4月20日-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宜昌:4月20日至24日。
荆州:2020年4月20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恩施:4月21日至28日(工作日)。
潜江:4月20日至30日。
一、网上申请。
人员达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规定时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 。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证件照片。
与本人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资格审核,颁发证书。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