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自2018年司法改革后更名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因此司法考试是法考的前身,二者一脉相承,有很多相同之处,同样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是在司法考试制度基础上完善的新制度,与司法考试相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有了明显变化。
一、法律职业的准入范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二、报名学历要求。
由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同时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方式。
实施办法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同时,考试方式也发生了相当显著的变化。
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主观题考试自2019年起开始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除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考生以及需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与考试的考生可以进行纸笔考试外,其他考生主观题科目均要进行机考。
由以往的四卷改为三卷,即客观题两卷、主观题一卷,且客观题成绩连续两年有效。
客观题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35题,每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15道,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
主观题分值为180分,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
五、考试科目。
由原来的13门增加为18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