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对于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