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重点:非法经营罪
(一)定义
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1.客观方面:
(1)行为: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A.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B.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以及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C.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D.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
a)非法买卖外汇;
b)非法经营出版物
c)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d)非法传销或变相传销;
e)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行为;
f)非法经营互联网业务;
g)非法经营彩票如地下六合彩等的;
h)违反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i)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j)用POS机套现。违反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注意1:如果不属立法和司法解释确认的非法经营行为类型的,原则上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注意2:擅自制作网络游戏外挂出售牟利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2)对象包括:
A.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B.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C.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指向的对象。
2.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3.主观方面:故意,并以营利为目的。
(三)司法认定:
罪与非罪的界限:
(1)与正当经营行为的界限
其一,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其二,主观方面,为人在主观方面有无非法经营的故意和是否具有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其三,行为后果方面,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否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符合、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则构成非法经营罪。
(2)与一般非法经营行为的界限
关键在于非法经营行为是否情节严重。
非法经营罪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因而犯罪情节的轻重与数额的大小有着直接关系,数额的大小直接反映出这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认定非法经营行为的数额时,应以非法经营数额为基础,结合非法获利数额和其他情节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