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现将发放东莞市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非本科在读)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发放时间
2020年4月10—17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0769-22480222(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0769-22835963(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二、发放地点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D47-48,从南门、西门进入)
三、领取要求
1、领证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不得代领。
2、领证人须提前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每日上午9时,“莞家政务”预约系统自动释放第7个自然日后预约号),不办理现场取号。预约成功后,领证人在前台出示预约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由服务中心大厅导办台指引进行现场换号。未能在集中发放工作日内领取证书,可预约其他工作日领取。
3、申领人必须按照预约日期和预约时间段领取证书,必须配合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要停留、聚集在人多的地方。
4、港澳居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司法部另行通知。
四、“莞家政务”微信预约注意事项
1、随行人限制规则。如属必须安排随行人员一同办理的业务,应在预约系统中添加随行人。随行人不设添加人数限制,但随行人不能脱离主预约人单独办理业务。
2、黑名单规则。预约系统设有黑名单机制,在黑名单内的账号将被锁定,不可进行预约操作。7个自然日内,未到现场换号3次(含)的,第3次预约当日系统将自动将该账号纳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的7个自然日后,系统自动解除黑名单(例:3月1日-3月6日期间已违约2次,3月7日第3次预约再次失约,3月7日起系统自动将该账号纳入黑名单,3月14日24时系统自动解除黑名单)。
东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dgsfj.dg.gov.cn/qt/tzgg/content/post_3030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