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市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时间
2020年4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0:00,下午2:30-4:00。
二、颁发地点
中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一楼。
三、颁发方式
(一)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
实行人员分流管理。每天共颁发60人,上、下午分别颁发30人。请申领人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上的“审批编号”在指定时间前来领取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二)申领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三)港澳台人员证书需等司法部另行通知再行颁发。
(四)申领人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到场领取证书时应佩戴口罩并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到达现场后应先到派号机处取号,然后在大堂内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耐心等待叫号。领取证书后请即时离开,不要停留和聚集。
(二)如申领人前14天内有新冠脑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到现场领取证书,因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的,应及时与我局联系另行预约时间领取。
联系电话:0760-88363793、88363925。
特此通知
中山市司法局
2020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zs.gov.cn/sfj/gggs/content/post_1725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