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关于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4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绍兴市司法局大门西侧绍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
二、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集聚、有效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本次领证采取网上预约方式。申领人登录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预约领证日期及时间(自2020年4月8日8:30时起开始预约)。请申领人严格遵守预约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领取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领人本人前来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二)申领人应当遵守绍兴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绍兴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检查,领取证书当天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为 “绿码”,并经现场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申领人在大厅排队等候,每人间隔至少1米。
(三)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特别是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需预约延后领取。领证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立即中止颁证,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三、温馨提示
(一)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请提前联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电话0575-85338255、0575-85338250)告知姓名、理由并预约领证时间。
(二)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75-85338255、0575-85338250;QQ群:491668311。
绍兴市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fj.sx.gov.cn/art/2020/4/7/art_1488829_42502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