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司法局关于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通过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于2019年12月在我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含军人)全部通过审核,可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4月13日-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温州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二、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为了防止人员集聚、有效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本次领证采取网上预约方式。申领人员登录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预约领证日期及时间(自2020年4月9日8:30时起开始预约)。请申领人员严格遵守预约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二)资格证书申领人员应佩戴口罩,并提前使用支付宝核查本人健康状态。领取证书当天本人出示健康码须为 “绿码”,并经现场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大厅内领证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其余申领人请现场取号后在大厅外等候。
(三)资格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温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温州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检查,自备签字笔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四)申请人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请立即就诊,推迟领证。领证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立即中止颁证,并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予以登记、报告和处置。
三、温馨提示
(一)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请提前联系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电话88360907,88368816)告知姓名、理由并预约领证时间。
(二)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88360907,88368816,88375601。
温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ifa.wenzhou.gov.cn/art/2020/4/7/art_1336458_42491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