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关于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颁证范围
2019年在宿迁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将实行预约方式进行。领证人员请于4月3日上午9时开始登陆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预约领取时间,并请按照预约时间前来领取:
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领证地点
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4楼2号窗口。
四、注意事项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备案。
2、因时值疫情防控期间,领证人员领证时应遵守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发证场所依次领取。
3、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可提前与我局联系代为保管,另行预约时间领取。
联系电话:0527-84362654 84362624
宿迁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fj.suqian.gov.cn/ssfj/tzgg/202004/7a0cd2fe27d1497798d6d1cda677aa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