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获知,上海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6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预计如下所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5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5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6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6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分为二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每卷100题(180分钟)。其中:
1-5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51-85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70分;
86-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布。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上海法考报名学历条件(参考):
(一)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外,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二)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可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必须在司法部规定的当年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三)2019年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注:2019年报名人员暂不要求提供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外国学历证书除外)。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书(含军队院校毕业证书和党校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必须经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进行查验。凡在该网站进行查验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司法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