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在9月5、6两日,主观题考试时间在10月17日,报名通道预计将在2020年6月中上旬开启。2020年法考报考条件预计与往年变化不大,大家可以先参考上海2019年法考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经司法部确定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统一在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可自行选择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能报名参加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四)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