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2-58,多选)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C.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取款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
D.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知识点】法律拟制;法律注意规定
【解析】A、B项错误。《刑法》第269条和第267条第2款属于法律拟制。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对其暴力行为要单独评价,例如可能以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只认定为抢夺罪而非抢劫罪。
C项正确。这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符合盗窃罪的特征,认定为盗窃罪。
D项正确,因为该规定属于法律注意规定。对犯罪提供帮助的,成立共同犯罪。即使没有《刑法》第198条第4款的特别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的共犯。
【答案】AB
1.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私被查处,拒不归国。为获得庇护,甲向某国难民署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2-14,单选)
A.甲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
C.对甲不应数罪并罚
D.即使《刑法》分则对叛逃罪未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也应对甲附加剥夺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权利
【知识点】叛逃罪;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109条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构成叛逃罪。叛逃后,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甲作为工作人员,在境外叛逃,并向境外机构提供我国从未对外公布且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海关数据,分别构成叛逃罪、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应当数罪并罚,因此,A项、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55、56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通常为1年以上5年以下,因此,D项正确。错误的项为C。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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