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法考为广大考生提供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采用法考题海战术,坚持完成每日客观题模拟机考练习题,熟练掌握答题知识点,同时适应机考环境,有效提高客观题考试成绩。
11.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03-74,多)
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D.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知识点】重整草案的制定和通过
【解析】A项考查债务人是否有权制作重整计划。依据《破产法》第80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A项正确。
B、C、D项考查债权人分类表决重整方案问题,依据《破产法》第82条规定,“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B项正确。第84条第2款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项错误。第86条第1款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D项错误。(本题答案:AB)
【答案】AB
12.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03-30,单)
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知识点】破产清算的诉讼费用
【解析】A项考查破产申请人是否需要预交破产费用。依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2011年)》第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以不预交纳诉讼费用。A项错误。
BCD项考查破产清算的诉讼费用之性质,以及破产财产不足以受清偿的处理问题。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第43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BCD说法正确的,本题是选非题,不选。(本题答案:A)
【答案】A
13.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2012-03-31,单)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知识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会议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另有规定除外,”。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题干中所指的60%不到三分之二。因此,ABC说法正确,不选,D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答案:D)
【答案】D
14.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03-70,多)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知识点】在途货物取回权、破产债权
【解析】A、B、C项考查在途货物的取回权问题。依据《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未约定的,原则上动产以交付时转移。在交易习惯上,未支付全额货款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保有所有权。本题中乙方未支付全部货款,卖方甲公司可以行使取回权,支付全款管理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请求交付货物。所以,A项错误,B、C正确。
D项考查在途货物是否构成破产债权问题。依据《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该批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即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乙取得的财产,甲的债权构成破产债权。D项正确。(本题答案:BCD)
【答案】BCD
15.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2012-03-71,多)
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知识点】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
【解析】本题考查法条。依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2011年),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ABC正确。D项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最多构成或有负债,不能说明公司资产不足,缺乏清偿能力。D项错误。(本题答案:ABC)
【答案】ABC
小编推荐:
>>点击注册会员,享更多法考相关资讯,问题咨询可拨打电话400-111-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