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改革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政策一直备受各界关注,提高了准入门槛,扩大了考人员范围,调整了考试方式,那么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较于原司法考试,到底有哪些变化呢?
一、调整完善了报名条件
法考报名条件调整后,主要有以下三类考生可以报考:
1.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生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已取得学籍(考籍)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非法学类并具有法律知识
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同时,今年新增了因严重失信行为被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方式发生改革
客观题 | 分数 | 题型 | 时长 |
卷一 | 150分 | 单选50题,多选+不定项50题 | 180分钟 |
卷二 | 150分 | 单选50题,多选+不定项50题 | 180分钟 |
主观题 | 分数 | 题型 | 时长 |
1张试卷 | 180分 | 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 | 240分钟 |
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计算机化考试(1天2场)和主观题纸笔考试(半天1场)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今年为参加主观题考试的考生统一配发法律法规,并在考试结束后,由司法行政机关回收。
三、继续实行特殊政策
为了让特殊地区符合条件的人能够进得来、留得下,司法部今年继续实行特殊地区放宽报名条件,适当降低考试门槛,但相较于原司法考试而言,今年改革直接排除了大专生报考的可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