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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关于2018应届本科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责编:聂小琪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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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现就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请按照司法部公告办理申请事宜。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山东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请于7月24日携带以下材料到东营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

(三)与本人2017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审验拍照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东营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东营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46-8336971,公告网址为东营市司法行政网(http://dyssfj.dongying.gov.cn/)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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