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济南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
符合此次申请条件的人员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请考生严格按照网上申请时提交的预约时间办理)
2.审核地点: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地址:济南市经七纬四路117号
公交路线:可乘6路、41路、K33路、K76路、K96路、K100路、102路、104路、K127路、K129路公交车至经七纬四站下车。
三、申请材料
已按期进行网上申请的人员,携带本人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1)申请人所提交的毕业证书应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
(2)凡毕业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在该网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在现场审核环节提交。
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
3.与本人2017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因照片为存档照片,需要长期保存,故考生需提供冲洗版,不能采用打印版)。
4.其它材料: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个别考生需要提供)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办。
2、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3、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 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请按照司法部公告办理申请事宜。
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 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1-66608793(工作日期间)
济南市司法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