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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2018年应届本科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责编:聂小琪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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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司法考试办公室2017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月23日至27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7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各市(州)司法局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吉林省司法厅:0431-82750336

长春市司法局:0431-85802661

吉林市司法局:0432-65155085

延边州司法局:0433-2267782

四平市司法局:0434-6111702

通化市司法局:0435-3213766

白城市司法局:0436-3352799

辽源市司法局:0437-3278903

松原市司法局:0438-2097016

白山市司法局:0439-3225025

吉林省司法厅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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