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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下午,司法部最新召开“2018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2018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并通知2018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客观题和主观题进行分开考试,同时对2018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授予做了详细说明,具体如下。
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