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疫情存在不确定性,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的考试顺利实施,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28号)及财政部考办制定的疫情防控指引制定本告知书。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鉴于疫情存在不确定性,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青海考区的考试顺利实施,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28号)及财政部考办制定的疫情防控指引制定本告知书。现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1、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并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监测登记,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考区。
2、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3、所有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知识点,主动配合知识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请自觉出示“信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信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现场签订《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4、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
5、考生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6、除因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管理。
7、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知识点。
8、考试结束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9、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并遵守考试实施期间知识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如有调整,以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青海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cpaexam.cicpa.org.cn/files/articlehtml/statichtml/03/0000017B4CB3B0F3FA750CF0CA1D65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