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8月27日开始举行,根据《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安顺利参加考试,黑龙江省注协发布《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告知书原文如下: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生须遵守的防疫事项告知如下:
一、鉴于近日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倡导考生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考生注意考前个人健康防护,建议考前14天内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有疫情风险的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考生至少在考前14日内申请“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当日更新。
四、考生应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网报系统如实填报。如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五、每场次考试前,建议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知识点,主动配合知识点防疫检测和身份核验。
六、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进入知识点到离开知识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进入知识点要求:
(一)进入知识点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龙江健康码”当日更新后均为绿码,且考前14天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没有考试前已公布的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
2.体温测量低于37.3度;
3.已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无异常情况。(承诺书要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一场考试一张承诺,入场时主动交给监考人员)
4.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二) 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入场:
1.考前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赴黑龙江考区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的所到城市名前标“*”的考生,除上述第(一)条要求外,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考前从境外入境,须满足我省入境隔离最新政策要求,进入知识点时除上述第(一)条要求外,请主动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还须出示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以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8小时是指样本采集时间至该科目开考时间
(三) 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知识点参加考试
1.“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龙江健康码”非绿码;
2.考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
3.考前14天内有实时公布的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现场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知识点医务人员现场进行个案研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相关防控处置。
九、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知识点安排,按规定路线依次、有序离开考场、知识点。
十一、知识点内不提供停车条件。考生须自行进入知识点参加考试,接送考人员不得进入知识点和在知识点周围聚集。请考生提前妥善做好相关安排。
十二、如遇防疫政策调整,按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置。
原文查看附件: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原文链接:http://www.hljicpa.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5&id=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