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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0年度辽宁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责编:谢湘香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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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协发布了“关于领取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合格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3月2日至3月12日,领取地点为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院门西侧接待室)。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领取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相关考生:

现将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如需代领合格证书,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签字的《委托授权书》(见附件1)。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丢失或损坏不予补办。

二、领取地点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院门西侧接待室),咨询电话:024-23496703、23496707。

三、领取时间

2021年3月2日至3月1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四、其他

1.拟申请入会并已完成网上“非执业会员申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cmispub.cicpa.org.cn)的,在领取全科合格证的同时提交《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在《非执业会员登记表》最下面的空白栏内复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背面复印全科合格证),非执业会员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4-23496716。

2.出于防疫的考虑,建议领取人自带签字笔,外地考生可委托沈阳当地人员前来代领全科合格证书。

附件(点击原文链接查看):

1.委托书

2.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lncpa.org.cn/html/2021/wjgg_0225/5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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