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9月21日公布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天津考区)考生告知书”,明确了考生个人防护要求、考生入场要求、知识点入口体温异常处理、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等相关事项,通知详情如下: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天津考区)考生告知书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天津考区)将于10月11日和10月17-18日进行。现就考生关于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个人防护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建议考生在考前14天进行健康监测(即测温及可疑症状监测),并通过津心办APP或支付宝申领本人“天津健康码”,每天刷新并关注健康码状态。避免或减少出差,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并提前准备好口罩(严禁佩戴带呼吸阀的口罩)、手套、速干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二、考生入场要求
(一)考生应在考前至少60分钟达到考场,进入知识点考场时需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有序入场。
1.考生须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
2.考生须配合检查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
3.考生须扫码进入知识点并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持天津健康码“橙码”的考生需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有效相关证明且健康状况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红码”,则不能参加考试。无法显示健康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相应管理,尽量避免跨省流动。如确实无法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则应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中高风险地区具有明确防控要求的,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相应政策措施执行。考生应动态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避免因政策调整延误考试。
4.前往考场出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时,如不满足或拒绝配合以上要求,一律禁止考生入场。
5.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6.所有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知识点入口体温异常处理
所有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知识点。对入场时体温不合格者,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进行再次测量(可用传统水银体温计,并做好消毒工作)。仍不合格的,须经知识点配备的疫情防疫部门指定医护人员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知识点参加考试。
四、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
(一)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考试安排。考试开始前,如天津地区疫情防控部门宣布疫情防控等级升级的,天津考办应及时联系政府有关部门作出是否调整考试安排的研判,需要调整考试安排的,由天津考办公告,并向财政部考办报告。
(二)考试过程中异常状况的处理。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者,由知识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能够继续考试的考生,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该考生立即停止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工作人员应登记考生座位附近方圆2米范围内其他考生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联系电话等),为后期疾控防疫协查追溯做数据准备。
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需佩戴一次性手套,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知识点医护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指定医疗机构就珍,考生不得擅自离场。
同时,考场监考人员做好记录,考生签字确认,天津考办及时向财政部考办报告。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知识点)所耽误的时间,按考试补时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当考试科目结束后,由负责研判的医护人员或知识点负责人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近期发布的《关于发布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的公告、《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届生审核及准考证下载时间的公告》等有关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公告通知等,考生须仔细阅读《承诺书》及准考证上的《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六、考生考前可登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网站(http://www.tjicpa.org.cn/ )随时关注考试动态。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tjicpa.org.cn/tjicpa/contents.jsp?contentId=28332&pid=15&cName=tz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