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成本
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三)企业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
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的规定确定。
(四)通过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
通过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五)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六)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企业合并的分类,分别处理:
(1)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照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础。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包括:
①被购买企业原已确认的无形资产。
②被购买企业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但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购买方就应在购买日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